本报讯 (通讯员 田丽园) 近日,贺兰县法院金贵法庭诉前成功化解一起兄妹因房屋买卖产生的纠纷,为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弥合亲情。
哥哥丁杰(化名)因拆迁安置分配了两套住房,一套自己装修入住,一套空置。妹妹丁丽(化名)离婚后没有住房,兄妹二人协商后,哥哥丁杰将自己空置的安置房以1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妹妹丁丽。双方签订《售房协议》时,丁丽向丁杰支付了4万元房款,约定剩余6万元房款于2014年12月底付清。于是丁丽拿出全部积蓄,精心装修住房,高高兴兴搬入了新家。但后来因为家庭经济条件的原因,丁丽一直未能按约支付剩余房款,丁杰知道妹妹的实际情况,也一直没有催要。今年7月,因为儿子结婚,丁杰准备筹款在县城购买住房时向丁丽索要剩余购房款,丁丽以暂时没有能力为由推托,兄妹二人为此发生争吵,丁杰一气之下将妹妹丁丽赶出了那套住房,并更换了门锁。丁丽无奈只能暂住在女儿家,并将丁杰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售房协议,返还已支付的4万元购房款,并赔偿装修损失7.2万元。
承办法官考虑如果就案办案,兄妹之间的矛盾仍然难以化解,只有修复了亲情纽带,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官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同时考虑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更熟悉当事人的情况,遂联系该村的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诉前调解。法官悉心对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进行现场普法,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从“温情”路线出发,用质朴的乡音劝说兄妹二人把心里话说出来,互谅互让。兄妹二人渐渐在过往生活的回顾中明白对方心中还深怀兄妹之情。在法官、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共同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