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剑波) 8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印发《关于推进混合产业用地高效配置的通知》,鼓励土地节约集约复合利用,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主导用途为工业、仓储等经营性用地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鼓励结合主导用途、产业政策、项目特点和生命周期等因素,通过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主导用途为工业的混合产业用地,宗地出让年限不得高于主导用途和辅助用途中最短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采取先租后让供应的,租让年期之和不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在混合产业用地的权属登记方面,混合产业用地应当整体持有,办理整体产权。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清单和比例构成等内容要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予以注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部分建筑应当移交相关部门的,该部分建筑可以办理转移登记。要从严控制混合产业用地分割转让,工业建筑区内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不得独立分割转让。
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依法依规推动存量工业用地复合改造。改造后用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五年过渡期支持政策的,可由原土地使用权人单独申请或与引入的社会资本签订合作改造协议共同申请,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享受过渡期支持政策,在过渡期内完成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和引入的社会资本可按照协议约定就转让行为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共同申请预告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