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丽) 近日,泾源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狩猎案中,涉案15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
今年3月,王某某等人在明知的情况下多次大量收购他人非法猎捕的活体野生中华蟾蜍,共计700余斤。泾源县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告知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充分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经过承办人细致释法说理,15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在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今年以来,泾源县检察院能动履职,积极推动认罪认罚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认罪认罚适用率稳步提升。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案件综合考虑全案情节,依法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等决定,有力助推非羁押强制措施更多更广适用于轻微刑事犯罪。
该院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融入检察履职和监督办案全过程,加强制度保障,凝聚公检法司共识,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推动各单位就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达成一致意见,有力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规范开展;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材料,根据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险性等,结合认罪认罚所处阶段、认罪的程度、罪行的轻重和有无积极退赃、赔偿、是否谅解等情况,提出量刑建议;将认罪认罚与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结合,着眼于赔偿谅解、追赃挽损为核心的社会关系修复,积极引导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加强审查力度,具体案件具体把握,对于不适合羁押的各种情形,采取不捕或变更强制措施的举措,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实质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