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毓琛
电动自行车因方便、快捷的特点,成为不少市民出行首选,但随之存在的逆行、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也成了影响道路安全的一大隐患,一旦酿成事故,因车辆的保护硬件有限,也会对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近期,银川市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值得警醒。
闯红灯的危害众所周知,但总有人心存侥幸。近日,胡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北京路由东向西通过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受轻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金凤区一大队民警调取监控看到,胡某和王某驾驶电动车在通过同一路口时同时闯红灯。经认定,该起事故中,两人承担同等责任。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近日,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民族北街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调查得知,王某某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与正常驾驶电动车对向行驶的张某发生碰撞,所幸张某没有伤及头部。王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近日,黄某驾驶共享电动车搭载马某途经轻纺巷时,与前方停车等待信号灯的陆某驾驶的汽车发生追尾,造成车辆受损。经西夏区交警一大队调查,事故发生路段较为狭窄,属于“机非混合”道路。监控显示,黄某骑行到事发路口时没有注意观察前方,而是扭头看向路边,等他回头看前方时,已经撞上了。黄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非混合”道路上未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且搭载的乘车人员超过12周岁,因此被认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会带来安全隐患和严重后果,每一位驾驶人都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抵制交通陋习,远离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