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侯宝华) 今年以来,原州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担使命、强监督、创佳绩”工作要求,以“一二三”工作方法不断深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检察蓝”助力守护“生态绿”。
制定“一个制度”,推动“林长+检察长”见实效。与原州区林长办公室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发挥检察长“法治助手”作用,强化行政执法和检察职能对接,共同推动原州区森林草原生态资源保护。
深化“两个活动”,促进“林长+检察长”双提升。定期与原州区林长办深入各乡镇林场联合开展巡林巡查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与林长办协调解决;深入原州区各乡镇开展古树名木走访调查,截至目前共发现227株古树存在保护不到位问题,积极与林长办协商落实保护措施。
建立“三个机制”,实现“林长+检察长”新突破。检察机关及时向林长办提供已办案件信息,林长办及时向原州区检察院提供办案所需涉林草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检测数据等,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定期召开座谈会,互相通报各自工作开展情况;遇到重要案件和疑难问题及时会商,共同研究解决,截至目前共会商案件6次;林长办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向检察院移送,检察院发现涉林草领域违法问题线索需要行政监管或生态损害赔偿的,及时向林长办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