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有位于平罗县城关镇前进村5队46号饲料厂一处(以下简称该资产),工业用地面积4230.5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283.58平方米,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将该资产以资抵债裁定给我公司,(2019)宁01执95号之二。我公司于2019年6月完成了该资产的过户手续,办理了产权证书,产权证号(宁【2019】平罗县不动产权P0001447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向我公司移交该资产,在移交过程中该资产由第三人李忠祥侵占,李忠祥以各种方式阻挠我公司获得该资产使用权,我公司多次通过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解决该资产侵占事宜,现作出如下申明:一、该资产是我公司抵债资产,权属清晰。二、该资产现承租方与第三侵占人李忠祥签订的租赁协议均无法律效力。三、请社会团体、各界人事、合法公民慎重租赁和受让该资产。特此公告。
宁夏农业综合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