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1民终4104号
李海涛: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华与被上诉人李京宁及你,原审被告张茜退还原物纠纷一案,因多方查证无法确定你的送达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二楼法庭(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公开开庭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按缺席审理。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常勇:
本院受理原告徐明与被告邓常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一、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56000元;二、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逾期付款利息19084元(明细附后);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致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一封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及(2023)宁0121民初384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望远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宁县人民法院
(2023)宁0121民初3539号
宁夏锦鑫建材有限公司、胡建明、王少东: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银川兴盛达城乡实业有限公司、宁夏锦鑫建材有限公司、胡建明、王少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1.判令被告银川兴盛达城乡实业有限公司、宁夏锦鑫建材有限公司、胡建明支付原告货款584563元,逾期付款违约金35073元(期限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按照所欠货款数额每日1‰计算,后续违约金主张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暂合计619636元;2.判令被告王少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宁县人民法院
徐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永宁县望远镇刘佳特菜经销部诉你与张彩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121民初1774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一份。判决如下:被告徐志强、张彩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永宁县望远镇刘佳特菜经销部货款34500元及利息570.16元(利息自2022年11月1日暂计算至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14日以后产生的利息,以345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7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张彩宁、徐志强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望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宁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