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秀丽
一起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不仅解开了父母与儿子的心结,也让老人重享天伦之乐。
今年4月的一天,泾源县新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来了一位老人,一进门就要找工作人员说理。原来,老人一直对儿子禹某某教育孩子的方式不满,老两口多次与禹某某交涉,但禹某某以自己教育儿子他人无权干涉为由不予理睬。老人要求将孙子的户籍转到自己名下并承担监护责任,禹某某不同意父亲的要求,双方发生争执,随后发生身体冲突,致使双方不同程度受伤。了解情况后,调解人员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村调委会工作人员前往矛盾纠纷现场进行调查了解,通过实地走访村民、村组干部及当事人亲朋好友,深入了解双方家庭情况、人际关系,准确掌握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症结点,形成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
根据方案,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从一开始的互不让步,到最终达成和解。
有温度,出实招,努力将妇女儿童权益问题解决在基层,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妇联进一步加强联合联动联系,找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为妇女提供法治宣传、婚姻调解、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维权关爱服务,切实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区县(市、区)以上妇联设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的通知》等,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全覆盖,在律师事务所建立76个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在全区建立7个家暴损伤鉴定中心,打通妇女维权工作“最后一公里”。(下转02版) (紧接01版)2021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12000余件,为妇女和儿童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8500余万元。自治区妇联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办理法援案件24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904.5万元。跟踪重点难点信访案件,救助受家暴妇女,关爱患病妇女。
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自治区妇联,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在全区开展律师结对服务家庭服务妇女活动。自治区司法厅实施培养“法律明白人”工程,通过培训打造一支能正确宣传法律政策、精准引导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队伍。自治区妇联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组织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在全区开展100场普法讲座,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受益群众2万多人。
自治区司法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全区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722个,去年以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17.36万人次,化解矛盾纠纷6.63万件,成功率96%以上,其中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4537件。自治区妇联畅通“线下+线上”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渠道,线下各级妇联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关爱帮扶”,线上运用12338妇女维权热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