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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林长+检察长+警长”共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 (通讯员 张灵通) 2022年以来,隆德县检察院不断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认识,推动检察工作与“林长制”工作的有效衔接,做到法律监督有新成效、执法保障有新加强、服务大局有新贡献。

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原则,隆德县检察院在总结“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运行经验基础上,结合《隆德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与隆德县林长办、公安局共同会商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为全县13个乡镇林场6个国有林场配备“检察长”,统筹协调问题,就线索移送、打击犯罪、公益保护等开展依法联动,强化制度落实落地,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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