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蕾) 近日,银川市金凤区法院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2起纠纷案件进行联合调解,两级法院法官通力合作,最终上诉案件达成和解,当事人当庭履行义务,一审案件当事人撤回起诉,2起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2年8月,罗某驾驶鲍某所有的货车与一辆半挂车相撞,造成案外人魏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承担主要责任,魏某承担次要责任。同日,魏某家属与罗某及鲍某就丧葬费赔偿事宜达成协议,罗某向鲍某转款4万元用于支付魏某的丧葬费。因罗某驾驶的鲍某所有的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有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2023年1月,鲍某收到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10万元。
事故发生后,罗某与鲍某因赔偿给魏某的丧葬费及相关经济损失问题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罗某向金凤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鲍某退还由其垫付的4万元丧葬费,金凤区法院判决支持罗某的诉讼请求,鲍某不服判决结果,向银川中院提起上诉。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鲍某就同一起交通事故将罗某诉至金凤区法院,请求罗某赔付车辆保险、车辆装潢等各项经济损失10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联系,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与银川中院二审法官沟通。两级法院承办法官共同分析,深入研究,认为2起案件可以采用联合调解模式进行化解,于是安排双方当事人到金凤区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抓住案件争议焦点,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分别对当事人进行情理与法理的分析,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就鲍某向罗某退还的款项数额达成一致并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