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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波:当好“法治园丁” 为青春护航

闫波在贺兰县第一小学(九小校区)进行“国旗下的讲话”。

本报记者 杨秀丽

“在每个班集体里,有不少文明小标兵、小卫士,可令人惋惜的是,有个别同学不注意个人修养,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的现象。同学们,我们既是校园文明的创造者,更是校园文化的受益者,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让文明行为在校园处处可见,让文明言语变得优美动听,让文明之花开遍我们的整个校园。”近日,以“行为规范 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让贺兰县第一小学(九小校区)的师生们印象深刻。

主讲人闫波作为贺兰县习岗司法所所长,还有另外一个特殊的身份——贺兰县第一小学(九小校区)法治副校长。积极传播法治“好声音”,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安全的防护墙,闫波把法治副校长工作抓在实处、落在细处,让法治的种子在未成年人心中茁壮成长。

“校园欺凌都有哪些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应当如何应对”……课堂上,结合青少年心理、行为特点,闫波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案例,为同学们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防范校园欺凌等相关内容,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全体师生更好地吸收法律知识。通过学习,让学生们对法律有了进一步认识,增强了法治观念。

帮助青少年系好法治纽扣,护航未成年成长路。“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任重道远’,经过和同学们的接触,我更加认识到自己作为法治副校长的责任。今后,我将用自己的专业所长,立足于司法工作者的职业定位,用更多的精力去关爱未成年人,当好‘法治园丁’,用法律为青春保驾护航。”闫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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