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彦飞) 近日,平罗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对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7起案件开展集中公开听证。听证会地点选择在案发地某村,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值班律师、办案民警、行政单位执法人员及该村村民共同参与。
王某某、薛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均系该村农民,在从事蔬菜种植的过程中使用国家禁用农药,上述行为触犯刑法第144条之规定,鉴于各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无违法前科劣迹,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机关拟对7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会上,检察官就7起案件事实、拟处理意见及听证焦点等向参会人员进行详细介绍。7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忏悔。各听证员经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听证会后,平罗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为旁听村民讲解了如何选择农药等相关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