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张宝鹏) 9月11日,记者从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了解到,该所交警中队近日接到当事人穆某报警,称自己开车在国道行驶过程中,有村民的羊只上路被他人开车撞死,村民将他误认为肇事者,希望能够得到公安民警的帮助。
接到报警后,值班交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得知,穆某驾驶半挂牵引车途经110国道闽宁段时,一辆途经该处的机动车将路边缓慢行走的羊只撞到了他的车前,那辆车未停车直接开走了。由于车速较快,被撞的羊只脖颈断裂当场死亡。羊只的主人认为是他撞的,把他的车挡住不让他走。经民警询问,羊主人表示自家的羊一时失控跑上了路,他赶到现场却发现羊已被车撞死。经过查看现场痕迹和穆某的车辆,民警确认羊只并非穆某的车辆所撞,并将情况如实告知羊只主人。
为找出导致羊只死亡的“真凶”,为村民主人挽回损失,民警调取了周边及同时间段道路监控,逐帧查看、逐车排查,最终锁定了真正的肇事车辆。但面对民警的电话询问,该车车主杨某矢口否认自己撞羊后驾车逃离。为避免出现失误,民警再次查看了监控视频,并将前后两个监控设备中的车辆情况进行了比对,发现该车在撞羊事件发生前车头处并无痕迹,但驶离事故现场时车头处有明显痕迹。民警立即联系杨某将车开到交警中队,经过查看车辆车头处的痕迹,民警确认该车辆便是肇事车辆。在充足的证据面前,杨某表示当时天色昏暗,应该是自己撞到羊后并未察觉,这才开车离开了,自己愿意承担相应赔偿。
经交警认定,杨某肇事逃逸致羊只死亡,占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杨某已向羊只主人赔偿损失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