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金婧 杨锟) 9月4日,平罗县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丁某现场履行4万余元执行款,2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杨某与丁某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后丁某一直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杨某遂将丁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腾退房屋,自己退还剩余钱款。立案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丁某表示,腾退房屋后,原告杨某需以现金方式退还剩余钱款。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建议原告杨某将案涉钱款先交至法院,待被告腾退并返还房屋后,再从法院领取钱款。被告丁某否定了法官的提议,坚持以现金的方式拿到钱款。丁某的反常表现引起了法官的注意,猜测其身上可能有其他执行案件,遂立即展开调查。经查,丁某是2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一直躲避执行,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调解结束后,丁某拿到钱款离开法庭,此时已“守候”多时的执行干警立即将其传唤至执行局,还没有焐热的4万余元正好执结涉及丁某的2起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