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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法院家事审判“守小家护大家”

隆德县法院家事法庭正在调处家庭纠纷。

本报记者 马琳 通讯员 高宇亮 文/图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妥善处理好家事案件,推动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对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隆德县法院将家事审判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多措并举打造“慧说家事”品牌,形成了家事审判改革的新模式。

打造独特家事审判法庭

该院针对家事案件特点,精心挑选善于疏导沟通、审判业务精湛、热爱家事审判工作的干警,成立两个由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1+1+1”模式家事审判团队,推进家事纠纷案件专业化、精细化审理。充分发挥女法官柔性审判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秉持“小案不小办”,“以小案件讲述大道理”的审判理念,完善庭前走访、亲情介入、诉中调解、判后答疑工作机制,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今年截至8月底,该院共受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268件,审结244件,结案率91.04%。其中调解76件,撤诉56件,案件调撤率达54.10%。

“我们想让法庭既成为彰显法律威严的的神圣场所,又成为温情暖人的心灵港湾,秉承‘以家为本’的家事审判理念。”该院在不断探索家事审判工作效能的同时,努力营造氛围温馨和谐的审判场所,打造了体现“家和”主题的“一室一庭一园一长廊”、呈现家庭情景化特点的“慧说家事”审判阵地。

“一室”即“慧说家事”调解室。对调解室进行“客厅式”布置,从房间装饰、办公用品的布置等方面烘托家事案件特有的氛围,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

“一庭”即家事审判法庭。传统的原告席与被告席对立布置,不能很好地让双方当事人放下抵触情绪。为此,该院配置“圆桌”法庭代替传统法庭,寓意期望矛盾双方能够“破镜重圆”,回归幸福生活。

“一园”即童趣园。配备积木沙盘、益智玩具等,为当事人提供了亲子活动区域,让当事人深刻感受到亲情牵绊,暖心提醒双方不能因感情纠葛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长廊”即家风文化长廊。在家事审判区周围设置以良好家风、家训、家教等为主题的家事文化墙,宣传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营造浓郁的亲情氛围,让当事人置身其中有所感悟、有所触动、有所反思。司法柔性与人文关怀的审判场所充分彰显该院在家事审判中注重将倡导家庭和睦、修复亲情关系的审判理念传递给每一位当事人,让司法更有“温度”。

营造向上向善文明新风尚

司法之于群众,正如树木之于土壤,因此群众在哪里,宣传就在哪里。今年以来,该院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契机,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走进群众身边,讲好法治故事。选派6名优秀青年干警分别担任6所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在校学生定期开设法治课堂,提供面对面法治辅导,以身边的案例、专业的角度,引导在校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多次组织干警深入乡镇、社区、帮扶村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讲,引导鼓励广大群众建立和睦的家庭关系,规范乡风文明,推进移风易俗。丰富宣传手段,通过线上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宣传专栏,线下巡回审判、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宣传,向全社会传递正能量,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事无小事,隆德县法院将持续用心做好家事审判工作,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凝聚各方力量,通过守护‘小家’的幸福和睦,维护‘大家’的稳定和谐,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隆德县法院院长高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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