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高峰) 9月15日,中宁县检察院“检察讲堂”第十六讲开讲,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谭艳玲、综合业务部干警贺丽丽分别为干警带来精彩的业务实践经验分享课。
“新修改的规定更加重视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机制,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这一点不仅直接规定在总则部分,更体现在审查、复查、释法说理等刑事申诉办案全过程。”课上,谭艳玲以“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理解与适用”为题,针对刑事申诉办案的原则和流程以及办案难点,从“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修改涉及的主要内容、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控申部门审查案件的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拓宽了干警对刑事申诉检察工作认识的广度和深度,加深了对办案规则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工作技巧。
“哪些情形不属于重大事项填报范围?干警填报的‘有情况’报告中发现不规范情形主要有哪些方面?过问或插手行为情况需注意哪些事项?”贺丽丽从“三个规定”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大意义、配套制度及填报时应注意的事项等方面,向参学干警作了深入解读,并就填报流程、填报时限、填报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梳理讲解,帮助干警更加精准、规范填报。
通过开展“检察讲堂”,帮助干警们解答了办案中产生的疑惑,指出了办案中需要注意的细节,对进一步规范办理申诉案件程序、开阔工作思路、提升理论知识水平及办案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推动干警不断转变理念,增强全面如实记录报告的责任,切实将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贯穿于司法办案和检察工作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