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陈坤) 9月14日,石嘴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就申请人娄某某不服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复议一案,组织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采用一名主持人和两名听证员的方式进行听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到庭参加听证,邀请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局等部门人员到会旁听。听证会上,听证人员认真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陈述,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听证结束后,主持人表示将综合案件事实,充分、审慎考虑双方陈述论证,依法及时作出公平公正的行政复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