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日裁定受理宁夏圣雪绒羊绒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8月30日指定宁夏中京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夏圣雪绒羊绒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宁夏圣雪绒羊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于2023年10月18日前向宁夏圣雪绒羊绒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通讯地址:宁夏圣雪绒羊绒有限公司1805号办公室,邮政编码:750004,联系人:刘洋律师18895290810;何丽银律师18295115321)申报债权,书面资料上传债权申报平台以说明申报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本次债权申报以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申报为辅。线上债权申报需债权人使用电脑浏览器进入(智破通破产管理系统 https://www.hyqlzpt.com)注册并登录后选择宁夏圣雪绒羊绒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填写申报信息。具体申报说明及操作指引等以上述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确需现场申报的债权人请提前电话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到场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宁夏圣雪绒羊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5时采用网络会议的方式,在“智破通破产管理系统”召开,具体说明及操作指引等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需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注:因本案采用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申报债权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确认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将会作为债权人确认的接收债权人会议相关信息及短信通知的渠道,请确保手机号码能够正常使用。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