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军(身份证号:64032119******1115):
因你自2023年8月25日离岗后,未按公司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属于主观意愿旷工。多次电话、微信均联系不到你本人。连续旷工已超过10天,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8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限你在7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若逾期不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按自动离职处理,一切法律后果由个人承担。特此公告。
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