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尚策
被执行人张某、甘肃某砼业有限公司拖欠申请人马某20余万元借款长期未还,且张某下落不明。近日,贺兰县法院3名执行干警驱车6个小时来到甘肃省古浪县,得知被执行人之一某砼业有限公司在古浪县法院、凉州区法院多起案件中均被列为被执行人,且该公司大部分重要生产设备已被多次查封。
随后,贺兰县法院执行干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该公司部分厂房和设备被第三方承租,且正在生产使用,干警随即找到承租人告知来意。在得知法院将依法查封其租用的设备后,承租人当即表达出强烈的抵触情绪,拒不配合干警采取执行措施。“设备被你们查封了,我一年30万元租金,年底怎么跟人交账?”交涉中,执行干警转变工作思路,认为与其查封设备停摆,不如盘活被执行人资产,通过“以租偿债”的方式“造血”,达到“蓄水养鱼”的目的。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干警们告知承租人可继续租用设备,用租金偿还某砼业有限公司的债务,同时释明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将面临的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当得知自己可以继续经营后,承租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承租人当天将10万元设备租金转入执行案款账户,并承诺将会继续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