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丝路顺达集装箱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康建伟、实际控制人郭涛:
本人轩汉东作为宁夏新丝路顺达集装箱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比例49%的股东,依法应享有股东权利。但自本人成为贵司股东以来从未召开过股东会,从未向本人披露财务状况并进行分红。为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和维护本人股东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
申请查阅范围:1.提供公司自2016年7月26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全部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财务会计报告供申请人查阅、复制;2.提供公司自2016年7月26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全部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供申请人查阅。同时,请公司在我们对会计账簿可能提出的问题予以书面回复。对上述申请,请公司及被通知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公司未依法给予书面答复或不依法提供查阅,申请人将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申请人联系方式:13909594016
收件地址:银川市广场东路黄河文化创展中心十九层1909号(顾昭)收
申请人:轩汉东
2023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