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岚) “感谢检察机关,你们真是雪中送炭,在我们家最难的时候,给我们送来了救助金!”近日,被救助人马某某、杨某某接过泾源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送来的司法救助金后感激地说。
今年8月,泾源县检察院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大数据监督模型,对比筛查出马某某、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遂依职权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告知马某某、杨某某可以到泾源县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经审查,申请人马某某、杨某某分别为两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均为农村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通过诉讼未追回被诈骗的钱款,且未得到相关救助。马某某之前务工胳膊受过伤,现在干不动重活,其与妻子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杨某某家中两个孩子小,其要照看孩子,不能外出打工,其家庭主要靠其丈夫打零工为生活来源。马某某、杨某某被诈骗的钱款系东拼西凑借的钱,被骗后家庭经济陷入困境,马某某、杨某某的申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最终为马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7万余元,为杨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1万余元。
“泾源县检察院将突出救助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涉未成年人、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困难当事人的筛查力度,通过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多办实事,确保在检察环节对每一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提供救助。”泾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孙岩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