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1年4月5日向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出具委托樊永刚办理原州区2020年彭堡曹洼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曹洼项目”)工程款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5月10日向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出具委托樊永刚办理原州区2020年开城黑刺沟环境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黑刺沟项目”)工程款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但我公司就曹洼项目对樊永刚的授权已于2021年4月9日终止;黑刺沟项目对樊永刚的授权已于2021年5月14日终止。若樊永刚就曹洼项目、黑刺沟项目以我公司名义从事的任何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对我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宁夏永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