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玉叶) 近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专题座谈会,为企业实现信用修复、轻装上阵发展吃下“定心丸”。这是银川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解决经营主体发展难题、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的又一重要举措。会上,该院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5名当事人代表现场颁发信用修复证明。
近年来,银川两级法院依法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整治,深入开展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了强大震慑作用。同时,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发展需要,实行“信用预警+信用惩戒+信用修复”措施,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义务的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失信名单,恢复经营主体商誉,先后对11名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同时,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发挥信用联合惩戒的前提下,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制度,将“失信惩戒”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用好用活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机制,为经营主体发展解难点、止痛点、通堵点,为银川市全面建设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银川中院要求加强协同联动,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修复。针对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案件,督促经营主体积极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依法依规让已履行义务的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失信名单,恢复经营主体商誉。同时,将信用修复情况推送至银川市发改委,发挥守信正向激励作用。
控制失信增量,助力经营主体造血再生。严格审慎适用纳入失信名单制度,强调失信惩戒的精确性,对确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实行严格审批程序。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先采取“活封”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
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失信行为源头预防。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风险告知书》,告知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和风险,从源头引导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对抗拒、逃避、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进行信用联合惩戒,维护司法权威。
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将诚信宣传贯穿到执行办案过程中,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使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鼓励失信被执行人诚实履行法定义务,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推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