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翟迎春) 今年以来,中卫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以争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坚持统筹谋划、高标推进、重点攻坚,多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以高质量法治引领保障中卫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中卫市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中卫市委常委会、中卫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制定印发《中卫市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任务清单》,针对八个提升项目,逐项细化具体举措,明确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实现任务目标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
中卫市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清单”式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监督指导,向决策承办单位发送工作提示函、电话沟通等,督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以“决策承办单位内部审核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室+司法局”三重审查模式,严把审查关口,提升决策质量。严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标准、范围和流程,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中卫市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训班等,全方位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化开展“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结合宁夏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选取重点执法领域进行执法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和评价,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与此同时,中卫市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中卫市3个县(区)人民政府、35个市直部门(单位)、10个乡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状况及成效进行综合评估,通过网络检索、公众问卷、满意度调查、实地材料核查、查看行政执法案卷及相关档案资料等形式,全面检验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