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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西宁: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与被告李西宁银行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202民初17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李西宁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偿还贷记卡欠款本金71861.94元、利息1404.6元、违约金1672.72元(截至2023年5月15日)及分期手续费1780.07元,合计76719.33元;2023年5月16日起的利息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利息:逾期金额日利率万分之五;违约金: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百分之五)计算至全部欠款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1718元,由被告李西宁负担。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李西宁负担。限你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亦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李西宁: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与被告李西宁银行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202民初17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李西宁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偿还贷记卡欠款本金40825元、利息378.19元、违约金433.76元(截至2023年5月15日)及分期手续费1219.71元,合计42856.66元;2023年5月16日起的利息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利息:逾期金额日利率万分之五;违约金: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百分之五)计算至全部欠款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872元,由被告李西宁负担。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李西宁负担。限你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亦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马彦录:

本院受理原告马斌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宁0522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马彦录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马斌乾借款400000元;二、被告马彦录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马斌乾借期内利息150000元、逾期付款利息97052.08元,共计247052.08元;三、案件受理费10400元,由原告马斌乾负担208元,被告马彦录负担10192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海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海原县人民法院

宁夏瑞鑫建设有限公司、刘竹英、门风玲: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生龙与被执行人宁夏瑞鑫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张生龙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事项:“请求依法追加刘竹英、门风玲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22)宁0106执350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现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在执行听证室307召开听证会(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则视为送达。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曹波:

原告唐金平与被告曹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381民初23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曹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依照租赁协议承租的坐落于青铜峡市建民北街278号营业房腾退给原告唐金平。二、被告曹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唐金平租金6370元。三、被告曹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唐金平垫付的房屋供暖费2912元、水费148元。四、驳回原告唐金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均由被告曹波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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