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近日,检察官办理张某某、杨某某等人破坏环境一案时,依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银川地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规定,向被不起诉人提出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关系的建议,补植复绿,促使其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行刑衔接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今年以来,银川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推进行刑反向衔接运行模式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检察意见书制发,共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截至目前,银川市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意见书87份,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实现行刑“无缝衔接”。
为打通行刑衔接的“最后一公里”,做好不起诉后非刑罚责任的落实,银川市两级检察院通过召开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推进会、检察官联席会,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刑衔接相关制度意见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规范不起诉案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案件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工作的密切衔接。
在做好行刑衔接审查逮捕、起诉工作的同时,对不起诉案件同步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针对性提出检察意见,防止出现“不刑不罚”现象,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在向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承办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告知检察机关依法向主管机关提出的行政处罚意见,促使被不起诉人真诚悔过、自觉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