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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马文忠) 10月25日8时许,兴隆镇一辖区居民王某某来所报警称,其在河边捡到一个手提包,请求民警帮忙寻找失主。
接到报警后,民警对包内物品进行清点,并做好详细登记。随后,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走访附近居民、发布招领启事等方式寻找失主,最终在兴隆镇税务分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确认失主马某某,并与其取得联系。9时许,民警将手提包返还给失主马某某。“过几天还要外出办事,非常感谢民警的热心帮助。”拿着失而复得的手提包,马某某握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