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381民初2887号
郭涛:
原告徐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宁0381民初28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许原告徐洁与被告郭涛离婚;二、婚生子郭晨旭由原告徐洁直接抚养,抚养费由原告徐洁自行负担。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600元,由原告徐洁自愿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琳诉被告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魏阳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55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陈琳与被告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解除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二、被告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陈琳40000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5元,原告陈琳承担100元,被告宁夏世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825元。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616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蔺满洋: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康全忠与被上诉人宁夏正源吴忠食品有限公司、杨维军及原审第三人蔺满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2月6日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仁军:
本院受理原告马轶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李仁军返还马轶飞借款25万元;二、案件受理费由李仁军负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海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原县人民法院
宁夏开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鑫昊运销有限公司、蒋伟东、李月英、蒋伟莎、马林、王成: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支行与被执行人宁夏开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鑫昊运销有限公司、蒋伟东、李月英、蒋伟莎、马林、王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2015)灵民商初字第43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申请人申请我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蒋伟东、李月英名下位于灵武市西昌东路东侧、朔方路北侧2#楼7、8号房(地号640181100001000100、灵国用(2014)第1086号、灵国用(2014)第1136号)进行评估拍卖,现本院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宁0181执恢6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选取评估机构通知书并你们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到我院立案庭选取对上述房产的评估机构,如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我院将摇号产生评估机构。并通知你们于2023年12月15日到我院领取上述房产的评估报告,如对该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该评估报告10日内书面向我院提出异议审查,如逾期我院未收到书面异议申请,则视为对该评估报告没有异议,我院将对该房产进行网上司法拍卖。
灵武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