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文杰 王福国) 近日,中宁县余丁司法所联合余丁派出所,对辖区9名社区矫正对象现实情况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首先由中宁县司法局余丁司法所负责人王菊梅就《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行了简单的介绍,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给出了具体要求,并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结果。
余丁派出所长马家忠民警围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典中的重点条款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相应的处罚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针对每一名社矫人员所犯罪行进行个案教育。同时,马家忠结合多年工作经验,通过以案释法,教育矫正对象要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余丁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要求,希望他们严格要求自己,远离涉黑涉恶人群和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