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琳 通讯员 杨志强) 今年以来,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担使命、强监督、创佳绩”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提质增效,有效助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能动履职担起生态保护法律责任。原州区检察院与原州区林长办公室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落实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发挥检察长“法治助手”作用,强化行政执法和检察职能对接,加强系统治理和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原州区森林草原生态资源保护。定期与原州区林长办深入各乡镇林场联合开展巡林巡查活动。针对巡林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与林长办协调解决。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原州区各乡镇开展古树名木走访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在原州区11个乡镇共发现227株古树存在保护不到位问题,积极与原州区林长办协商解决保护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林长办提供已办案件信息,林长办及时向原州区检察院提供办案所需涉林草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检测数据等,通过大数据等方式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与法律监督信息实时共享。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互相通报各自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双方工作经验。遇到重要案件和疑难问题,及时会商,共同研究解决。需要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参与解决的,由原州区检察院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参会协商,合力解决林草领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截至目前,共召开联席会议1次,会商案件6次。双方建立双向移送案件线索工作机制,林长办在林草领域执法工作中发现可能属于公益诉讼案件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原州区检察院移送。原州区检察院在履职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林草领域违法问题线索需要行政监管或者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的,及时向林长办移送。
积极谋划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战略。原州区检察院全面贯彻执行黄河保护法,切实提升加强黄河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先后参与“河长+检察长+警长”巡河12次,发现问题10余条。通过联合巡河、线索移送、调查协作等,实现问题动态管理,线索及时处置,案件高效办理,将原州区境内黄河流域保护管理纳入长管长效,灵活运用现场联席会议、观摩会议等方式,解决执法涉及的法律问题,推广治理模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有效衔接,形成河湖流域综合治理监督合力,共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8.55公里,清理河道污染物31吨,恢复治理水域6.6亩,确保黄河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落到实处。
协同推进健全生态保护共治格局。原州区检察院与水行政执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立足各自职能、做好协同配合。坚持系统观念,主动排查发现关联性问题,依法推动类案监督办理,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结合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深度分析治理短板漏洞,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推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区域共同治理机制。强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智慧外脑”作用,邀请其参与公益诉讼线索调查、参加案件听证会等各项工作,助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用好“益心为公”检察志愿者平台,增强志愿者的认同感,提高志愿者平台使用率,拓宽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线索来源。截至目前,接收志愿者公益诉讼线索4件,立案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