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近日,平罗姚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平罗县法院委派,化解一起因农作物灌水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预防了矛盾纠纷激化。
6月18日,段某凌晨4时许到自家玉米地灌水,直到早上7时许尚有一小块地没有灌满。此时,同村村民耿某也到地里灌水,因渠水太小,段某让耿某等自家地灌满后再灌,耿某坚决不让,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在拉扯过程中,段某摔倒头部受伤,造成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脑震荡等,住院治疗7天,花费医疗费2500余元。段某要求耿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耿某不同意,段某将耿某起诉至法院。姚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法院委派后,及时走访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耿某态度强硬拒不接受段某4000多元的赔偿诉求,调解员多次上门释法析理,消除耿某的认识偏差,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顺利化解了纠纷。
今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213件,调解成功1206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