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军) 10月30日,红寺堡区法院组织60余名公职人员到庭旁听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审理,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过程中,两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均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两名被告人实施犯罪的不同情形,当庭分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和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的刑罚。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旁听的公职人员沉浸其中,真切体会到庭审的庄重、法律的威严,并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法律适用等问题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陈昌宁化身“普法员”,为大家上了一堂“法治课”。陈昌宁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酒驾、醉驾的区别,赌博的危害及量刑幅度,剖析被告人涉罪心理,告诫在场人员要摒弃侥幸心理,绝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