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灵武市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的4名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今年10月底,灵武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4名信访人。他们称自2006年至2015年期间,杨某文谎称可以办理出租车户,以需要收取车辆入户费、城市增容费、车辆购置费、请人吃饭、托人办事为由,骗取4人共计77万元。后来,杨某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要求杨某文退赔4名被害人钱款。灵武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杨某文只有1万元可执行财产,再无赔付能力。因赔付问题一直未能解决,4名被害人到灵武市检察院寻求帮助。
检察干警初审后,决定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走访调查,发现4名被害人都系农民且年事已高,其中2名被害人患有疾病,需长期服药,4人也因这起诈骗案负债累累,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为4人办理司法救助。
今年以来,灵武市检察院共救助因案致贫群众23件26人,发放救助金3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