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海桃) “金法官,公安局传唤我说,如果不能及时将未履行的案件处理完毕,将追究我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责任。我错了,马上到法院缴纳执行款。”近日,被执行人陈某主动联系彭阳县法院执行法官,对其之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深感后悔。
陈某与李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家中牛、羊等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归陈某所有,由陈某给付李某财产折价款。因陈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给付财产折价款,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陈某擅自处置上述财产后拒不报告收入情况,且在收到价款后仍不执行生效判决。经多次释法说理未果,彭阳县法院将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陈某迫于压力,主动向法院履行9万余元案款。该案履行完毕的同时,在法院的沟通协调下,起底并处置陈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另外3起终本、终结案件,实现“突破一条线索、化解一片案件”的良好效果。
2023年7月以来,彭阳县法院与县委政法委共同印发《关于有效执结一批“钉子案”“骨头案”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针对11件“钉子案”“骨头案”成立工作专班,逐案制定对策、集中力量攻坚。截至目前,11起案件的线索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直接执行到位案款24万余元,获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47万余元,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机动车1辆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