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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嘴山市正泰电器电缆有限 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6日裁定受理石嘴山市正泰电器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公司”)的破产清算案,并于2021年9月17日指定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正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正泰公司的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调查。经管理人调查,正泰公司截止2021年5月26日不存在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赔偿金等。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12月1日止。若异议人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人可向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公示。

管理人联系方式:叶律师 15510739515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10楼

石嘴山市正泰电器电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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