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克龙 文/图
“通过落实乡党委主体责任,发挥派出所和司法所职能作用,整合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村监会、人民调解员5支力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11月8日,隆德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马文军告诉记者,近年来,隆德县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25”机制,打造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样板。隆德县先后荣获全国信访“三无县”、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等多项国家级荣誉,连续6年获评自治区平安建设优秀县荣誉称号,“12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被中央政法委列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向全国推广。
发挥基层主体作用,调处纠纷无后患
2015年,菜商李某流转了隆德县沙塘镇十八里村农户的土地用于种植供港蔬菜。2022年6月22日,因土地流转未达成协议,13户村民要求收回土地自建蔬菜大棚,双方发生争执。李某是外地菜商,此事如果处理不当,会对当地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另外,13户村民的诉求如果得不到保障,可能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
事发后,沙塘镇立即启动“125”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组成调解专班开展调解。李某认为供港蔬菜一年种植三茬,如果6月停止种植,前期投入就会“打水漂”,坚持种植结束后再返还土地。农户们认为种植结束后,他们再搭建拱棚会错过产业补贴,要求李某立即返还土地。了解双方诉求后,当地政府立即与农业农村局沟通,将13户村民的大棚纳入验收范围,确保农户在种植结束后搭建大棚可以得到产业补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矛盾纠纷被顺利化解。
隆德县发挥基层村党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主体作用,对重大疑难矛盾问题和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基层党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盯抓跟进,副书记(政法委员)亲自调解、跟踪回访,班子成员共同参与、联合调解,形成乡(镇)党委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
“警司”联动联调,精准化解多年积案
“太谢谢你们了,我终于领到高龄补贴了!”10月27日上午,一名拄拐老人来到隆德县陈靳乡司法所调解室,一进门就向工作人员连声道谢。老人名叫王贵生(化名),2015年从陈靳乡新和村生态移民至灵武市,户口随即迁转,但其一直居住在新和村。2017年后,王贵生多次要求将户口迁回隆德县。但因政策原因,其诉求无法达成,便四处讨说法。(下转02版) (上接01版)
得知王贵生因不愿去户籍地灵武市而无法办理高龄津贴时,陈靳乡派出所、司法所立即联系隆德县民政局商量解决办法,决定由村委会帮助其办理暂住证明,代其在隆德县申请办理高龄津贴,解决王贵生的实际困难。事后,调解员和乡村干部多次上门讲解政策,对其办理暂住证能享受的各项政策进行说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王贵生表示认可,不再四处“告状”。
“老人的最初诉求虽没能达成,但我们解决了他的实际困难,打开了他的心结,成功化解了多年积案。”马文军告诉记者,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隆德县组织辖区派出所和司法所2支工作力量,形成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将网格警、治安警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同时发挥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矛盾纠纷调解部门的职能作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介入研判,梳理问题症结,精准制定方案,全力调处化解。
5支力量合力化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2019年下半年,针对不赡养老人的社会突出问题,隆德县开展集中整治。
联财镇张楼村74岁的张某夫妇生活在一处破旧院落,生活无依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经调查,张某夫妇育有4个子女,其中3个儿子均在本村生活,且家庭条件良好,但他们都不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专项整治组立即启动“125”机制,通过上门谈心谈话、释法明理,最终老人的3个儿子主动承认错误,在司法所签订赡养协议,老人很快搬进新房与儿子共同生活,消除了老人独居危房、生活困难等问题,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专项整治,全县62户不赡养老人问题得到解决。
“针对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特点,隆德县整合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村监会、调解员5支调解力量,合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马文军说,这5支调解力量定期进村入户,到婚姻家庭、邻里、拆迁等矛盾问题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家中,通过上门化解、包点化解、包案化解、出警化解、诉讼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近3年,隆德县运用“125”机制化解矛盾纠纷4000余件,化解成功率99%,有效预防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发生,连续4年命案“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