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徐敏超 陈望龙) “不解除微信冻结,第一期的钱我也不给了。”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但尚未履行第一期应付款项的情况下,要求申请执行人当天申请法院解除微信冻结措施被拒后,说出这样的狂言。执行干警据此认定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一起网贷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高某拖欠平台本息2万余元达6年之久。执行中,执行法官将高某传唤到庭,申请执行人主动免除部分利息,仅主张借款本金1.4万元,但高某仍坚持分期还款。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商议还款事项时,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发现高某的微信、银行账户有7000元存款,其陪同家属也无意中透露名下有公司在经营。执行法官依据办案经验,认为高某有能力一次性履行欠款,申请执行人遂要求高某当日还款。由于高某拒不还款,兴庆区法院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高某家属于高某被拘留次日代为履行了全部欠款。
另一起案件中,将被执行人送拘过程中,被执行人不断“讨价还价”,执行法官不为所动,最终被执行人在即将被收拘之前履行了全部义务。
今年以来,兴庆区法院共对195人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通过各种执行手段促使案件执行到位194718.3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