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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助推办案提质增效

本报讯 (通讯员 杜万利) 今年以来,隆德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采取四项举措扎实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不断提高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组织干警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提升办案人员对同录工作的认知水平,深刻认识开展同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争取资金建设规范化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与工作室,加强技术人员设备操作培训,切实提高同录工作技术保障水平,为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奠定了扎实物质基础。

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值班律师全程见证下,严格按照法律流程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法律性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以及案件基本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使犯罪嫌疑人自愿、真实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录制结束后,技术人员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现场对视频资料进行刻盘、封存、留档,确保整个签署过程的完整性和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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