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0303民初2868号
刘四九:
本院受理原告单克和诉被告刘四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303民初286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宁夏威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曾山与被告宁夏威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建红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醒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原告诉讼请求主要为: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履行代位清偿义务,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593769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凤区一大队二楼交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李艳梅、王海龙、盐池县花儿胡同酒吧:
原告王玉鑫与被告许凡、李艳梅、王海龙、盐池县花儿胡同酒吧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玉鑫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00 元,公告费600 元,合计 700 元,由原告王玉鑫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何文:
原告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文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一、被告何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 37921.8 元,支付违约金5798.66元,合计43720.46元;二、原告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何文名下的宁AQT780号车辆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驳回原告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36元,由原告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120元,被告何文负担916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何文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陈连玺、肖萍、苏娟、成鹏、肖楠、陈连儒: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与被告陈连玺、肖萍、苏娟、成鹏、肖楠、陈连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293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宁夏蔡新添诚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斌与被告宁夏蔡新添诚商贸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0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