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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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3)宁0106民初14447号

胡元: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4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6415号

王俊: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俊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6568号

黄金晶: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金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6569号

孟燕: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孟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6571号

王辉: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2023)宁0106民初16597号

韩云龙: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韩云龙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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