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构建的“水土保持公益诉讼检察类案”监督模型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区推广应用。
今年,兴庆区检察院与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研究制定《黄河兴庆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水土资源保护和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通过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发现兴庆区水土保持工作推进缓慢,存在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案件线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利于实现水土资源保护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可能存在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作为生产建设单位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情况。
面对辖区未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以及建设完成的生产建设项目众多、线索分散的复杂情况,兴庆区检察院发挥数字检察优势,构建“水土保持公益诉讼检察类案”监督模型,收集调取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并招投标的生产建设项目数据以及自治区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管理系统的数据,通过归纳要素,寻找规则,对数据进行比对碰撞、分析梳理,自动识别出数据中反映的违法行为线索,快速研判出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应缴未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生产建设项目明细和负有监管责任的主体清单,共排查出19条案件线索(涉193个建设项目),经调查核实后立案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已全部回复采纳并整改到位。
办案过程中,兴庆区检察院将大数据赋能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紧密结合,与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综合执法局畅通案件信息互通渠道,以法律监督推动形成辖区水土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合力。截至目前,辖区139个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及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项目实现限时整改,助力实现辖区生产建设项目与水土保持工作同步推进,实现全覆盖。督促13家行政机关的64个项目编报水土保持补偿方案,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9笔(含滞纳金2笔),共计1000万余元。对拒不执行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单位处以罚款18万元,系全区违反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的首张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