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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还,不还对不起人家”

(上接01版)

“看到杜某当时的困境,我很难过。”作为一个过来人、老大哥,从那时候开始,李兵释然了,只想尽自己所能赶紧把钱还给挂靠的出租车公司。

12年分45笔还清近30万元欠款

2011年,面对困境,李兵没有逃避,他尊重法院判决,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还了一半的时候,我感觉更有动力了。”李兵靠开出租车努力赚钱,每攒一笔钱就主动缴纳至法院执行账户,一笔、两笔、三笔……他从未停止。

“这个账我俩一天都没忘,最困难的时候我们也挺过来了。那时候为了贴补家用,我找了份工作,周末有时间就去打零工,老李也是起早贪黑地跑出租车,有时候我们几天都见不上面……”李兵的老伴感慨地说。

12年,分45笔还清近30万元欠款,得知法院结案的那一刻,李兵如释重负:“还完心里痛快了!” 虽然还完钱后,李兵一家过得很紧张,但是他们都觉得,这样做很有价值。

永宁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刘雨龙谈到该案时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仅是一项法律义务,也是公民诚实守信的体现。李兵积极主动偿还欠款,为群众做诚实守信、尊法守法的好公民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人民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负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责任,我们将通过温情、文明、善意执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全过程,让更多的人增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主动性、自觉性。”

(卢震宇 王锌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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