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闫向平) 今年以来,彭阳县法院狠抓执行管理,深化“一四七”执行管理模式应用,多措并举提升执行质效。截至11月28日,实发执行案款1.0054亿元,较2022年全年增长1674万元,发放案款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将均衡结案贯穿执行工作始终。根据收结案等情况科学核定执行员办案任务,规范终本案件文书审签和管理,有效避免季度末突击结案,结案均衡度领跑全区。
将穷尽财产查控措施和综合运用执行惩戒措施并举。除进行常规“五查”外,加大对被执行人保险、公积金及工资的执行力度,积极协调各方“以牛抵债”“以羊抵债”,对拒不履行、拒不报告财产的90余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680余名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把案款清积和规范发放作为重中之重。推行“早间半小时”执行案款处置工作机制,将案款发放作为每日执行工作的“启动键”和“头等大事”,及时建议高院统一更新案款系统延期事由,严格落实案款发放案外人合议庭评议规定,实现新收案款动态清零。
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和强化相关部门联动同步开展。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将群众反映强烈、涉案数量较多的13名被执行人关联的案件作为“钉子案”“骨头案”,印发实施方案,有效推动部门联动,相关案件新一轮执行线索核查全部完毕。
将财产保全作为执源治理的重要抓手。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前采取查控措施,今年以来受理保全类案件5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45倍,切实推动了案件的主动履行,有效提高了案件执行到位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