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综执催告字【2023】第0367号
当事人:吴宇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复印件):64020219970723051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宇翔 电话:18995213790
地址: 恒大御景半岛37-1-502
本局于2023年10月19日向你(单位)作出了《贺兰县综合执法局限期拆除通知书》(贺综执限拆字【2023】第0367号),责令你(单位)于2023年10月29日18时前将位于恒大御景半岛37-1-502改、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自行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履行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的义务,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将依法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注:本催告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入卷。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