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占军:
原告宁夏生瑞米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嘴山市荣城吉昕商贸有限公司、陈占军、马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的(2022)宁0122民初4619号民事判决书中你的身份信息有误,因你住址不详,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宁0122民初461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贺兰县人民法院立岗法庭领取本院(2022)宁0122民初4619号民事裁定书(补正裁定),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书与被补正的民事判决书同时发生法律效力。
贺兰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