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张宏(曾用名:张斐):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宏(曾用名:张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4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刘兴璋: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兴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冯永康: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冯永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刘鹏: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鹏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张升: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与被告张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7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冯娜: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冯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7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2023-12-07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00914.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