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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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宝:

本院受理原告黄静与被告马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王根相、邱玉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与被告王根相、邱玉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张兴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与被告张兴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6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杨发祥: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发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78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苏小军:

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小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宁0106民初17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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