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世伟 文/图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近年来,中宁县以纾忧解惑促和谐家风、多元联动促源头治理为目标,聚焦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婚恋关系,切实筑牢家庭婚恋纠纷排查化解防护网,广大政法工作者迎难而上,善断是非曲直,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实现夫妻相爱、手足相亲、家庭和睦,积家庭“小安”为社会“大安”。
用法修复家庭关系
“我太冲动了,干下了打伤老婆的傻事,谢谢老婆能原谅我,也感谢检察官给我和我的家庭一次破镜重圆的机会。”去年5月,拿到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的薛强(化名)握着妻子方萍(化名)的手表达悔意,并向在场的检察官一再致谢。
去年年初的一天,薛强和方萍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进而相互撕扯,身强力壮的薛强一时头脑发热,对方萍一通拳打脚踢。后经鉴定,方萍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薛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中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接受案件后,承办检察官依法传唤并讯问了薛强,薛强表示很后悔,自己当时太冲动,做了伤害妻子的事。检察官找到方萍,对其家庭矛盾纠纷进行深入了解和剖析,认真听取方萍的意见。方萍对检察官说:“薛强人不坏,平时对我和孩子也不错,就是脾气有些暴躁,好冲动。经过这一次事情,他也长了教训,我原谅他。”
同年5月中旬,中宁县检察院就该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等共同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受邀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重点阐述了拟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薛强和方萍因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口角、撕打,导致方萍轻伤二级,薛强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薛强主动投案自首,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方萍也对薛强表示了谅解,双方矛盾已经化解。如再对薛强进行刑事处罚,不仅不利于家庭和睦,也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受邀人员听取案情介绍和拟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后,一致认同检察官的意见,认为对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双方和解等法定、酌定情节的婚姻家庭类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利于修复婚姻家庭关系,也彰显了司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法治温度,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中宁县各有关部门始终坚持把化解矛盾、修复家庭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结合个案具体情况把握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促进家庭婚恋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在全县形成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用情调和婚恋矛盾
“两口子过日子,哪有锅边不碰碗沿的?你们都要学会多听对方的想法,相互理解和包容,相互尊重对方,多站在对方的角度看待问题,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我们两口子的事不用你管,他今天不说出个所以然来,我就不跟他过了。”
近日,中宁县公安局徐套派出所内,正在气头上的冯阔(化名)和林莹莹(化名)夫妻俩谁都听不进去民警的劝解,互不让步,吵得不可开交。
“你俩都别急,女士优先,各自说说为啥吵架。”民警稳定二人情绪后,让林莹莹先说说自己的委屈。
“他不干家务,一回家就躺着玩手机、打游戏,一点都不想着为我分担……”
没等林莹莹说完,冯阔抢话说道:“我每天上班那么辛苦,看会手机怎么了?”
“就你累,我不累吗?”
原本情绪平复的二人再次争吵起来。
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民警将二人请进派出所纠纷调解室,“背靠背”分别倾听二人的苦衷,得知冯阔和林莹莹之间并没有根本性矛盾,感情基础良好,民警又运用“警司+”纠纷调处模式,邀请司法所、民政局、村委会工作人员及夫妻双方亲人到所共同进行调处。
看到这么多人为自己的琐事费心调解,夫妻俩激动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冯阔的脸上露出了不好意思的表情。民警捕捉到这一细节后趁热打铁,通过情、理、法相融合,推心置腹地与冯阔唠起家常:“大丈夫能屈能伸,跟自己的媳妇还计较这么多干啥?”看着冯阔低头微笑,民警拍拍其肩膀,让他先向妻子认错:“对不起,是我不够体谅……”听到冯阔的话,林莹莹的语气软了下来:“我知道你辛苦,但你也不至于发那么大的脾气,还惊动这么多人,丢不丢人?”
最终,夫妻俩言归于好。
“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冯阔和林莹莹一起向在场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只要你俩好好过日子,我们不怕麻烦。”民警说。
据了解,冯阔和林莹莹之间的纠纷,是通过落实村组干部包户制度,才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的。中宁县充分发挥网格基础底座作用,实行“周巡查、季走访”制,做到所在网格、家庭住户情况“一口清”,确保家庭婚恋纠纷一线掌握、就地化解,实现“家庭婚恋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近3年来,中宁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离婚率下降41.8%,诉讼离婚率下降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