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适妍) “我们受盐池县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2月5日,盐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盐池中学公开开庭审理,盐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慧颖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现场为该校1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实践课。
2022年9月,谢某从朋友处得知提供银行卡洗钱可以获得一定报酬,便赶到广东省汕头市,将其名下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交给他人操作,并告知对方密码。当日,被害人王某等104人被他人以刷单返利等方式实施诈骗,诈骗数额共计3604931元。均转入谢某银行账户,谢某从中获利1.3万元。
随着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社会危害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公诉人还深入浅出剖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特点及当前该罪在青少年群体中高发的原因,教育广大学生不仅要学法于心,更要守法于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公诉人发人深省的释法、普法,引起在场人员的共鸣。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谢某真诚悔罪,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讯问详略得当、指控铿锵有力、教育发人深省,庭审秩序井然,气氛庄严,旁听师生深受触动。
一次真实的庭审,一次生动的普法。此次庭审进校园,让学生们更为直观地认识和了解“两卡”犯罪的法律后果,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既开展了警示教育,又开展了普法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也是盐池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全面落实入额院领导司法办案责任制要求的生动体现,对强化指导和监督司法办案,推动检察队伍素能提升起到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